原标题:过去五年西藏城镇新增就业超19.6万人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途径。过去五年,自治区人社厅把就业工作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和谐改善的优先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五年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19.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494万人次,转移就业收入116.07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2016年末,全区城镇新增就业是2012年末的2倍,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较2012年末提高了27.9%,城镇零就业家庭全部动态消零。
据了解,过去五年,自治区人社厅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牧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等30余项政策,涵盖政策扶持、金融保障、激励补贴等方方面面,措施之全、力度之大史无前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为保障和促进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基本遵循。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大力引导学生、家长、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构建市场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援藏、企业就业、公职岗位考录等多渠道的综合就业机制,2012—2016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7.2万人。另外,通过产业带动、企业和项目吸纳、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手段,帮助农牧区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