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之锋罗冠聪获准保释须一周报到 一次且不得离港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香港非法“占中”头目黄之锋和罗冠聪24日获得香港终审法院批准保释外出。
据香港东方日报网24日报道,黄之锋和罗冠聪获准各以5万港元作为担保,两人须一周到警署报到一次,同时需要居住在报住地址,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得离港,并承诺在11月7日出庭就上诉许可申请应讯。黄之锋称,他与罗冠聪已服刑60多天,现在获准保释等候上诉,但未来能否上诉减刑期仍有不确定性,由于有另一案在身,现在短暂恢复人身自由,不排除稍后再入狱,不过“无悔参与运动,会以平常心面对”。罗冠聪称,保释后希望协助处理一些政治议题,如“一地两检”等。一些港媒批他们不知悔改。
2014年9月非法“占中”爆发,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去年被香港法庭裁定非法集会等罪名成立,判处社会服务令及缓刑等,但代表政府的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提出上诉。今年8月,高等法院上诉庭改判黄之锋监禁6个月,周永康监禁7个月,罗冠聪8个月,并立即入狱,3人都已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此前,黄之锋在东头惩教所服刑,罗冠聪在塘福惩教所服刑。黄之锋除了因这起案件而被判刑外,还有另一起刑事案在等待判决。
周永康则仍在壁屋监狱服刑。东方日报网称,周永康曾任港大学生会外务副会长、港大学生会《学苑》副总编辑和“学联”秘书长,后逐渐淡出政治圈及学界,未参与各级选举,而是准备离开香港,到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就读硕士课程。他认为保释上诉不一定胜诉,自己又想继续读书,因此希望尽快服刑完毕后继续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