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笔者从从江县党史办获悉,日前贵州省财政厅下达该县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581万元,主要用于红色文化基地建设、民族文化建设和改善民生建设等方面28个项目。
据介绍,2014年7月17日,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正式批准从江县为红色革命老区。红色革命老区申报成功后,该县积极向上级申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014年就获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50万元,2015年获542万元,2016年获批550万元,今年又获批581万元。截至目前,该县共获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80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投入,将进一步推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该县将严格按照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招投标,加紧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绩效,充分发挥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吴德军 杨光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