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市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普查工作,将风险划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两清单”。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实现市、区县(开发区)、街道(乡镇)和企业多层次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的范围涉及各类企业;城市综合体、重点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交通设施等大型建设项目;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电力设施、隧道桥梁(含立交桥、高架桥)、燃气、管线管廊、特种设备等。市级重点排查整治可能造成重大以上人员死亡或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
《方案》明确,实施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分级分类。各企业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分类梳理,将风险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4个等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各区县、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建立涵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两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形成“一企一策”和“一地一策”,动态化、差异化长效管控机制。
同时,突出加大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红色、橙色风险进行分析,及时发布公告、警示、预警信息。对产生高风险的重大隐患,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及时消除。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要依法落实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属地基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此外,还将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动态风险辨识,指导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全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首席记者 张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