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胡春华同志不再兼任广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李希同志兼任广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兼任辽宁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尤权同志不再兼任福建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于伟国同志任福建省委书记。
赵克志同志不再担任河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王东峰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陈求发同志任辽宁省委书记。
王东峰个人简历
王东峰,男,汉族,1958年2月生,陕西西安人,198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81.07 陕西省西安市旅游供应公司干部
1982.09 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贸易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4.07 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财贸办综合业务处、市委财贸部政策检查处干部、副主任科员
1987.07 陕西省西安市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副处级)
1989.08 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研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
1991.07 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6.05 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994.09-1996.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8.02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0.03-2001.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1 陕西省渭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1999.09-2001.07在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0.03-2003.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哲学专业学习)
2003.01 陕西省铜川市委书记
2004.0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3.03-2005.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7.05-
2007.07在国防大学第30期国防战略研究班学习;2010.05-2010.07在中央党校第47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3.04 天津市委副书记
2016.09 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6.11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十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