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8日从省老龄办获悉,截至2016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达654.86万人,占总人口的14.26%,且老年人口数每年以3%至4%的速度增加,并早在2005年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但老龄化程度滞后于全国水平。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周密安排,不断完善老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大老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先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基本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城镇社区养老服务、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全覆盖。
截至今年9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857.2万人,较2012年的1737.5万人增加119.7万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较2012年增加537元,达205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由55元提高到8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177万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由每月220元和180元提高到425元和320元,分别增长93.18%和77.78%。全省领取高龄津贴的百岁老人总数为1444人,其中男性316人、女性1128人。 (记者陈斌华 通讯员肖守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