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11月1日起正式供热
记者10月29日获悉,今冬供热期,天津市将提前15天启动集中供热工作,全市供热单位将于11月1日起正式供热,达标运行。按照要求,10月28日下午,全市燃煤锅炉已点火启动,燃气锅炉也于10月30日点火启动,热电联产按时间做好管网升温工作。不过。天津市外环线以外涉及今年改燃并网工程的项目,还有个别点位正在进行最后的验收及供热准备工作,涉及到的相关居民用户,如家中暖气不热,还需耐心等待2-3天。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天津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提前停热。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的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但并未明确提前供热的具体条件。
2016年冬天,天津市提前10天启动集中供热,从11月5日零时起正常供热,而在法定供热期即将结束时,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温预报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相继三次延长供暖期,算上2016年提前供暖的10天,2016-2017年供热期,市民多享受了26天有暖气的日子,而且延长期不向市民另收供热费,让市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今年1月,天津市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根据气候和温度实际状况,科学适时启动和停止供暖时间,并健全长效管理服务机制”。这意味着今后在采暖期前后如遇异常低温,市政府可决定提前供热和延长供暖。因此,继上一个采暖季延长供热26天后,今年即将开始的采暖季天津市再次将正式供热时间提前了15天。(记者 于强 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