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市级财政今年投入8500万元补助资金
我市12个区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
今年,中央和市级财政投入85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我市12个区县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探索建立适应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机制。这是重庆日报记者10月30日从市农委了解到的。
从2014年起,我市开展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经过几年探索,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今年,我市选择在黔江区、永川区、荣昌区、开州区、潼南区、綦江区、大足区、江津区、梁平区、南川区、秀山县、忠县等12个区县(自治县)开展试点。各试点区县围绕现代农业主导产业,自主选择申请补助的产业,选择的产业以粮油作物为主,兼顾柑橘、生态渔业、茶叶、榨菜等特色产业。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在财政资金的引导推动下,向普通小农户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四转变、一提高、一增强’。”市农委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说,即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从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向全程化转变,从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服务转变,从兼业化经营向专业化职业经营管理转变,从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这样一来,农业机械化集约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率显著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据介绍,财政补助比重在不超过社会公允价格的30%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环节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支持深耕深松、农作物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工厂化育供苗、仓储烘干、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环节。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的农作物普通耕种收等环节,此次不列入财政支持范围。(记者 向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