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7日至5月16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审计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审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审计政治站位,拓宽审计思维视野,提高审计能力素质,加大审计力度和揭示问题的深度,注重揭示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二是出台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专项审计监督的意见》和《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监督推动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意见》,切实揭示和反映脱贫攻坚中存在的漏评、错评、错退等问题。三是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审计监督重点,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和脱贫攻坚审计工作。
(二)关于“落实中央、省委审计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起草了《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4个相关的配套制度,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积极开展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代省委、省政府草拟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办法》,为切实履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资产审计监督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进一步扩大定期报送业务电子数据的范围,完善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形成了数据报送、数据收集长效机制。五是推动出台了《云南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年—2020年)》。六是积极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全省146个审计机关已开展立项156个。七是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力度,计划从2018年起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2020年前力争对各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轮审一遍。
(三)关于“严格依法审计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提升审计现场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审计项目审理,严格坚持审计项目分类审理办法,坚持对重大项目和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进行三级审理。三是坚持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制度,成立了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审理委员会运行规则和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意见,建立了常态化的审计结果集体审议审定机制。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修订完善了《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五是坚持审计质量跟踪检查制度,每年组织对厅机关及部分州、县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关于“全省审计系统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配合省委编办加强对全省审计机关的编制管理,争取省委编办有计划、有步骤地妥善解决好当前基层审计机关人员超编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好省政府对离退休人员暂缓上划管理的具体要求,把涉及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政策、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切实把基层事业编制人员的切身利益当作头等大事来办,确保基层审计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科学调整合理设置支部,将厅党组成员作为普通党员编入支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二是对厅机关支部进行了重新设置。三是组织对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的督查力度。四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一名退休党员作了除名处理,并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关于“党员意识薄弱,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审计厅机关党委已组织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再次核实每名党员缴费标准并按规定进行了清理收缴。二是制订下发了《关于加强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对各支部执行情况将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或随机抽查。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列入党组会议议程,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二是审计厅已在2017年3月修订后的《中共云南省审计厅党组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重大案件线索、重要情况反映经审计业务会议或审理会议研究后,要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三是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自2017年4月起做到了重大案件线索、重要情况反映提请党组会议研究。
(四)关于“执行干部管理规定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执纪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瞒报漏报等突出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的实施办法》《云南省审计厅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三是驻厅纪检组对3名同志个人事项报告漏报瞒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四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10名处级干部个人事项进行了查核。五是对厅机关重要岗位予以明确,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落实好“凡提必核”的规定。六是加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已对13名处级干部和11名一般干部职工进行交流轮岗,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以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为抓手,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二是制订了《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厅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量化指标,并进一步完善了纪检工作组织机构,充实了力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防范机制,强化细化防范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高风险点的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做好基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二)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力度,省纪委派驻审计厅纪检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进行抽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专项检查。二是严格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程序,加大处置力度,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共受理信访举报4件,其中2件作出了初步调查处理,并向省纪委报送了处置情况,另外2件正在处理中。三是建立和完善处级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并对2017年新提拔的2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集体谈话,并将分别与审计厅其他班子成员和20%的处室负责人、20%的州市审计局“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
(三)关于“遵守廉洁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审计外勤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审计外勤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规范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制定了《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暂行)》。三是积极进行整改,对扩大发放范围、违规侵占车库和车位、违规领取各种费用等三个问题进行了清退和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 63631938;邮政信箱: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云南省审计厅人事处;电子邮箱:ynaudit@y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