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5日至5月1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中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质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增强担当意识。班子成员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担当意识。三是加强工作指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至少约谈1次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四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向上级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听取1次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全面启动网络督办系统,形成上下左右整体联系的网络督办工作体系。
(二)关于“党组旗帜鲜明突出‘质量强省’战略举措方面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质监工作改革。按时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县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修订自由裁量权规则,相对统一了全省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尺度。二是加快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对全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统计调查,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对州(市)中心实行统一垂管后产生的问题深入调研。三是统筹推进质监工作。加大资金、项目向基层单位的倾斜力度,今年共向各州(市)安排质量管理等专项工作经费2033万元。四是启动质量强州(市)、县(市区)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南省质量强省发展规划(2016—2020年)》,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启动质量强州(市)、县(市区)建设。大力开展“质量走廊”、品牌示范区等创建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创“质量走廊”示范单位2500多家。
(三)关于对“管党治党方面存在宽松软的情况”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监督执纪。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真正让监督执纪问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二是严格干部管理。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完善了年度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对影响处室团结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批评教育无效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重点人和事的核查,切实解决个别处级干部对亲属教育管理不严、打擦边球和侥幸心理,严防出现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的行为。四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以来,给予记过处分4人、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5人,确保违纪违规行为都受到严肃追究。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了《“基层党建提升年”落实方案》,开展党建标准化试点工作。二是夯实党建基础。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治。落实换届预告制度,提前向即将到期党支部发出换届预告。加强机关党委力量,已考虑尽快选调党务干部充实到直属机关党委。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并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半年至少上1次党课,增强实效性和吸引力。四是健全基层党组织。深化《云南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规程》的学习运用,探索与州(市)机关工委联系工作机制,指导检测中心党组织健全完善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将依规设立党总支。五是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15名,提高了“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规则。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省局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议事程序。每次党组会议题原则上不超过7个,并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研究。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干部任用人事档案必审、个人事项报告必核、纪检意见必听、信访举报必查、廉政知识必考、遵守宪法必誓“六必”制度,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四是严格任职回避。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对1名有上下级和亲属关系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五是合理配置干部。建立后备干部队伍,注重年轻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4类干部的培养,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党组会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坚持党组成员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组书记谈廉、班子成员谈责、纪检组长谈纪、支部书记谈心等制度。健全机关纪委微信廉洁信息提醒、重大节日发送廉洁信息和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基层党组织主动抓党建意识正逐步增强。三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与省局党组、省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强化纪检组对省局党组班子和下属单位的监督。建立驻省工商局纪检组与省局沟通会商制度,明确1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每季度坚持沟通会商1次。纪检组坚持定期向省局党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组长对省局各党总支(支部)书记作廉政党课并进行集体廉政约谈。四是充实监督执纪力量。目前各单位至少有1名专(兼)职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各级党组织均明确了1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等12项专项整治。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对设立“小金库”问题的3个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通报,对4人“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整改,另1人正在调查整改中。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日”7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8098条(次)。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不够坚决有力”的整治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努力打造思想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党旗下的质监人”。健全调研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一切从简,不讲排场、不重形式。开展“会议多、文件多”专项整治,会议经费支出同比大幅递减,文件和简报数量得到有效控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网上审批件办结率100%,省局政务中心群众满意率达98%。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责令3个单位对群众举报的行风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对“系统内重点领域仍然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务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全系统开展财务管理自查,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对省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进行修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对可纳入省局政务中心实体和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三是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生产许可、执法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组织质监干部学习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和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积极联动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对特种设备监管、检验检测关键环节和风险点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215513,63215510;邮政信箱: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省质监局办公室,邮编650041;电子邮箱:ynszj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