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永宁县纪委获悉,近5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问题线索411件,立案223件,处分党员干部195人,问责246人次,收缴违纪资金275万余元。
5年来,永宁县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实施“一案双查”11件,86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有力地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创新开展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16个单位因公开承诺事项没有按期完成被约谈问责。“三公”经费呈逐年下降态势,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046平方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党政纪处分21人次,问责1人。重拳整治“四风”,通报批评215人次,问责168人次,解决群众效能投诉300余件,对不作为、慢作为、拖延项目建设的单位进行问责并公开通报。(记者 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