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将生态环境建设列为全市四大任务之一,确立了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实施蓝天、碧水、青山、沃土、草原沙化治理和矿山修复治理六大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朝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连续位居全省前列;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国家、省考核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面消灭了劣五类水体;森林覆盖率达到29.5%(不含特灌林),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60%以上。
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进驻辽宁期间,朝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为组长,4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组。各方紧密配合,共承办、处理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5批306件案件,其中重点案件78件;306件案件查证属实240件,全部案件均已按时办结。在转办过程中,朝阳市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即接即办;二是即查即改;三是即查即究。对不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全市共立案处罚30家涉案对象,罚款107万余元,立案侦查7件,问责76人。
虽然中央环保督察集中督察已经结束,交办朝阳市的案件也已办结,但经过梳理,到5月末,朝阳全市还有76件(含重复件)案件因整改工程尚未结束而没有完成整改任务。同时,7月31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意见时,提出朝阳市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有6项全省共性问题和两个具体案件需要进行整改。针对反馈意见和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案件,朝阳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反馈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定合理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要求整改,坚持机构不撤、压力不减、意识不松,积极推进案件整改措施落实。截至10月20日,完成省交办的案件256件,完成率由75%提高到84%,还有50件因需落实工程措施还未整改完毕,各相关责任部门正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