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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云南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有威有为有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督促做细线索排查、及时进行线索移交、精准抓好线索处置、严格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督促做细线索排查、及时进行线索移交、精准抓好线索处置、严格开展问责追责、切实加强报告通报,使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更加有威有为有效。今年7月至9月,全省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共计查处问题1044个,处理463人,其中,给予批评教育295人,问责处理83人,党纪政纪处分7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对典型问题共计通报和曝光224批次,典型问题698个,涉及1355名党员干部。

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加紧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组建7个巡察组,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第三轮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巡察任务“清单”,细化了24条脱贫攻坚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5个;玉溪市纪委以“廉洁扶贫护航精准扶贫”为主题,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实行“实名有奖举报”,着力解决好“漏评、错评、错退”贫困户等问题,对收到的举报问题快查快处,对反映属实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建立专项约谈提醒机制,对今年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零报告”的双柏、牟定、南华、大姚、永仁、禄丰等6个县,由州纪委约谈县纪委书记,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推进,将监督执纪问责与各级扶贫责任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同时,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公平公正,问题导向、督促整改”的原则,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内容,采取上级检查与本级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优先进行查处,直查快办、快查快处。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务实、不扎实、不真实的问题严肃问责;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不但巩固成果,还要扩大胜势。省纪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不久,省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9个检查组,深入16个州(市)、19个县(市、区)、20个乡镇、34个贫困村、84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调研、听取意见、督查工作,共计发现各类具体问题和线索74个,省纪委已按照问题类别和管辖权限,直接查办或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对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有的监督检查不够扎实深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责任意识和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入实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加大问题查处和曝光力度,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级党组织和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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