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1月5日电 (记者张文)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为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四川德阳市旌阳区法院近日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四川首个律师驻法院调解工作室。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四川是首批试点省份之一。首个律师调解工作室设在旌阳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由律师事务所派驻的律师担任调解员,对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调解或法院、行政机关移送至工作室的纠纷,经其主持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特别程序向区法院申请确认效力;区法院立案后委托工作室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也可以由旌阳区法院审查后出具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