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国税局稽查局对宁夏星月安顺物流产业有限公司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纳税人在此期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取得收入未申报应税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造成少申报缴纳增值税659524.28元、企业所得税496862.2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该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劳务取得收入未申报应税收入的行为定性为偷税,除补缴增值税659524.28元、企业所得税496862.27元外,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罚款金额578193.28元,同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目前,该企业已补缴入库税款1156386.55元,罚款578193.28元,滞纳金302919.56元。(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