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宁市环保局了解到,10月份西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这是继8月份之后,西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再次达到100%。
今年以来,西宁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促进大气污染防治长效化、规范化。年初,与各地区和相关单位签订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党政同责”和“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治理责任,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主动作为、降低工作标准、要求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和曝光。截至目前,对4个地区5家单位曝光。
9月底以来,西宁市环保部门开展夜查行动,重点督察施工工地5个100%落实、渣土车辆冲洗、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等,截至目前,共开展夜查36次,下达督办通知18期。2017年1月至10月,PM10浓度均值为91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2%。同时,加大扬尘污染防控,扬尘主要污染物PM10浓度持续走低。对凡是达不到5个100%扬尘防控措施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对全市60余条主次干道和城市出入口实施洒水(喷雾)降尘,共出动洒水(喷雾)车辆75000余台次,洒水量35万余吨,有效遏制道路扬尘面源污染。
大力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配合省环保厅开展机动车尾气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建立机动车尾气监督管理统一平台,实现机动车尾气检测、发放环保标志、环保逾期未审处罚等相关工作的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准确、有效检测出机动车辆尾气真实排放性能;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587辆。
推进煤改气治理工作,一些年初未纳入治理方案不满足改造条件的单位具备改造条件,并且积极主动申请煤改气治理工作,为此,主动将今年的煤改气治理任务调整为191.53蒸吨,截至目前,已完工70.36蒸吨。加强已建成的一、二煤炭市场和四大电厂煤质监管,对经营不合格的市场和网点实行退出机制,截至10月底,共抽检煤炭集中经营市场和二级网点抽检131个批次,合格率89%。建立煤炭市场月巡查机制,截至8月底,各县区共巡查煤炭销售点152家,清理取缔61家。1月至10月,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