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爱卫会获悉,《大连市巩固和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市要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庄河市、长海县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每个涉农地区至少要创建一个国家卫生乡镇,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环境达标社区”比例要达到50%,以此推动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程,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始于1989年,3年一个评审周期。截至2016年底,全国爱卫会累计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城区)259个、国家卫生乡镇(县城)679个。我市于1993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会组织的历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持续巩固了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最干净街道”、“环境达标社区”评比和卫生村镇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了国家卫生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目前,我市现有国家卫生乡镇7个、“环境达标社区”10个、“最干净街道”12个。瓦房店市是东北地区首个县级国家卫生城市。
据介绍,《实施方案》按照党的十九大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部署和全国爱卫会、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八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对巩固国家卫生城镇成果、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环境达标社区创建等工作的程序和进度安排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完善考核机制和落实奖惩措施,对巩固和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其中市政府将列支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对每个被国家命名的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奖励300万元。《实施方案》强调,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宣传发动和强化督导考核等四个方面落实巩固和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的保障措施。市爱卫会将积极协调、督促市直各单位和全市各地区全面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统筹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健康大连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