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大连市新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提出将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制度。
根据实施意见,大连市将拓宽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巩固完善基层卫生人才考评机制,职称晋升政策向基层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进一步提高奖励绩效工资比例。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收入水平。
同时,对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医疗机构给予政策倾斜,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就诊。支持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医疗联合体内参保人员从下级医院转向上级医院的,自负住院起付标准差额部分; 从上级医院转向下级医院的,不再自负住院起付标准。
大连市还将加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今年,所有县(区、市)级综合医院均应设置全科医学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应设置全科医学门诊。加大政府投入,重点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远程医疗设备,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加强远程会诊、影像、检验、心电等中心的建设和应用,提升居民对基层机构的信任。今年,市政府重点对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数字化 X 射线摄影系统(DR系统)、数字心电图机;根据运行情况,2018年,市政府对一般乡镇卫生院统一配备数字化 X 射线摄影系统(DR系统)、数字心电图机,对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内的公益性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数字心电图机。鼓励开展社区护理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提高居家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有效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临床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载体作用。今年,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将达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