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船舶被列为“四类重点”船舶之一,在航行或作业期间有火灾、爆炸、污染水域等重大潜在危险。天津南港工业区是未来天津石化产业的主要承载地,南港工业区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不断投入使用,港区危险品船舶艘次、危险品种类也随之不断增多。大沽口海事局开展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结合港区现状,重点关注进出港危险品船舶,下大力气,狠抓落实,在危险品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力度。
让企业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担子。大沽口海事局从源头管理入手,督促航运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日常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意识,使企业由“要我安全”逐渐向“我要安全”转变。做好港口码头单位防污染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要求船舶防污染作业单位有效落实自身安全与防污染制度,提升各方船舶污染防治能力。同时拓宽企业咨询、沟通途径,定期与港航企业组织召开海事工作交流会,共商港区海上交通安全,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船舶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难题, 第一时间将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宣贯传达至港航企业,主动为相对人答疑解惑。
简政不减服务,放权不放责任。该局积极贯彻落实海事系统“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危险品船舶安全管理的最新法律法规、相关危险品基础知识的学习,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为依法、全面、准确履职提供可靠保障。注重危险品船舶检查的规律性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品船舶监管工作。在政务受理审批方面,严把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关口,规范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工作,加强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文书、资料的审查,严打谎报、瞒报和违规申报现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结构、货物控制与操作系统、运、积载隔离、船/岸检查制度落实、关键性设备运行、船员值守和人员防护等情况,保障船舶适航、适装。
科学防范,筑牢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防线。该局利用海上巡航、电子巡航与码头巡查相结合,加强危险品船舶锚泊、靠泊秩序巡查,督促危险品船舶锚泊到危险品专用锚地,检查码头船舶靠泊情况。定期组织石化码头和危险品船舶开展船岸联合演习,演练危险品泄露入海、消防等科目的应急处置,提升相关方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天津南港工业区海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评审,并经南港工业区正式发布,持续推动天津南港工业区海上污染应急体系建设,一旦在港区发生船舶污染海洋事故后,能够依据应急响应程序,迅速做出应急反应,组织辖区应急成员单位联合行动,有效控制和清除污染物,将污染降至最低。(记者 张珊珊 通讯员 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