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通知,表示武术从业人员和习武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武术观,不得自创门派、私下约架、恶意攻击;不得自封“大师”、“掌门”、“正宗”、“嫡传”等称号,误导群众;不得以 “拜师收徒”“贺寿庆典”等为名收费敛财;举办的武术赛事和活动名称不得冠以 “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和“世界”、“国际”、“洲际”、“全球”等字样;不得从事宣传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等。
据明报报道,国家体育总局表示,武术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武术赛事活动,整治武术乱象,推动武术运动健康发展,提出意见。
中国武术协会将加强对各类武术馆校、武术培训机构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各级武术管理机构应当主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对武术类组织依法依规严格审核。
另外,如境外武术组织欲在中国开展武术活动,不得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从事或者资助营利性武术活动:“未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认可的以及各类假冒国际武术组织必须中止,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任何武术赛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