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部分人员被取消在我市购房资格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近期,市房管局在与其他部门对购房资格联合复检中,发现部分购房人员涉嫌提供虚假完税证明以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房地产调控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要求,严厉打击骗购行为,市房管局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岳某某、武某某,取消其在我市购房资格,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房管局再次提醒广大购房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购房资料。该局也将全面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 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我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我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开发企业,一经查实,按照市房管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发〔2017〕64号)的规定,严肃处理。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住房限购政策的代理销售公司,一经查实,取消并停止一切代理业务。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经纪机构,一经查实,责令停业整顿,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教唆、诱导或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代理、销售及经纪服务资格。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查实,市房管局将依照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记者 朱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