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北京 » 正文

全球报道:幼儿园老师向孩子家长借款5万后离职 被诉至法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幼儿园老师向孩子家长借款5万后离职 被诉至法院明明的幼儿园老师康某以家中急需用钱为由向明明妈借5万元,明明妈二话不
原标题:幼儿园老师向孩子家长借款5万后离职 被诉至法院

明明的幼儿园老师康某以家中急需用钱为由向明明妈借5万元,明明妈二话不说就借给了老师。可借款期限届满,康某却离职不见了。明明妈只得到法院起诉。近日,通州法院经过缺席审理判决康某返还借款及逾期利息。

康某大学毕业没多久,应聘于通州区某幼儿园担任幼师。明明入园不久,就在康老师的班上。康老师平时对明明比较照顾,人也善谈,一来二去与明明妈也熟悉起来。

2015年5月27日,康某以家里人要开店铺,正好看上一块店面急需钱交付定金为由向明明妈借款5万元,期限为一年左右,并承诺会出具借条。明明妈心想,孩子现在康某班上,如果不同意借款,会显得自己太小气。为了让明明在幼儿园能够更受照顾,明明妈就同意了,次日就向康某转账5万元,康某也出具了借条。

借款期限到了之后,明明妈多次通过短信及微信向康某催要,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明明妈到幼儿园想找康某商谈还款之事,才知道对方前几个月已辞职,现在大家也不知道她的去向。无奈,明明妈只得起诉到法院,要求康某返还借款5万元及逾期利息。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电话联系康某未果,后通过司法专邮向她的户籍地址邮寄起诉书、证据、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康某签收后未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到庭参加诉讼。经过缺席审理,承办法官综合借条、当事人陈述等作出判决,判决康某返还明明妈借款5万元及逾期利息。

法官提醒,如向外出借款项,一定要留好转账凭证、借条、收条等凭证。否则会因没有凭证而无法追回借款,那时就后悔莫及了。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