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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安徽省消保委曝光网购消费维权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11月12日,安徽省消保委曝光几起网购消费维权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下单前擦亮双眼,谨防被“忽悠”;下单后注意保存相关凭证,

11月12日,安徽省消保委曝光几起网购消费维权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下单前擦亮双眼,谨防被“忽悠”;下单后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做到心中有数;收货后及时核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维护好自身权益。

以“最高级”用语夸大宣传

案例:丁某在网上购买飞利浦剃须刀一件,人民币249元,该商家在广告中宣称该产品具有最新的功能,极致贴合,极致顺滑,消费者收到货物后,却发现只是一般的剃须刀,并没有其宣传的效果。

朱先生在网店给妻子购买了三盒单价为398元的“保姿莲之养排毒养元贴”(即女士用护垫)。收货后,朱先生查询到养元贴的卫生许可证号对应的是“普通消毒产品”,他联想到购买时,网店的宣传页面宣称“世界首创、全球独家、三分钟消炎止痒、30分钟-7天产生大量毒素、一个月改善因宫寒而引起的原发性痛经……”

消费提示:为了促销商品,网络卖家常常作一些夸大性的虚假宣传。有些虚假宣传含有一些绝对话用语或者过于武断的语言,从字面上就可判断违法,为避免事后纠纷,消费者看到使用下面宣传用语的,可果断放弃购买。

韩国红醋饮品宣传可治疗便秘

案例:陈某从D公司设立的网店花费3926.16元购买韩国红醋进口饮品,该饮料公司在网站上介绍红醋饮品具有治疗便秘、减轻消化不良、缓解精神压力、排毒养颜、补肝健胃等功能。事实上这款饮品并无以上功效,其仅是普通食品不是药品,也未获得保健品批号。

消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义务,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保修凭证居然被人为涂抹

案例:2016年12月26日,消费者赵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台BenQW1070+型号的投影仪,到货后发现该投影仪实际上是W750型号,而在投影仪底部仍然标注为W1070+型号,经营者称发错了货,但消费者发现该投影仪保修凭证上的型号一项存在人为涂抹的痕迹。

消费提示:消费者遇到卖家欺诈的,应注意保留证据,特别是卖家承诺与实际不符的证据,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工商部门举报,积极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最低赔偿额为500元;工商部门可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董杰 张路明 记者 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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