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2日从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适应海南省“多规合一”改革需要,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批复》,海口对该市3个政府工作部门名称和职能进行调整。其中,海口市规划局更名为海口市规划委员会,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海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加挂“海口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据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海口市规划局现有职责基础上,将其他6个部门承担的11项有关空间总体规划的职责划入,整合后更名为海口市规划委员会。新的海口市规划委员会将主要承担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审查、督察和城乡规划管理等重要职能,并负责统筹海口全市“多规合一”改革,衔接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全市空间战略布局。
调整后,涵盖生态保护、城镇体系、土地利用、林地保护利用、海洋功能区划与海岛保护等专章(节)的海口市总体规划将统一由海口市规划委员会组织编制。海口其他职能部门将在海口市总体规划框架下,开展各类综合规划、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府〔2017〕19号)精神,海口正在加快推进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今后,海口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更名为市、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城市管理督察支队更名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为整合涉海行政执法力量,实行独立的海洋领域综合执法,海洋和渔业局加挂海口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负责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另外,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更名为海口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