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排查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患者饮食安全,省、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11月15日起,对全省医疗机构食堂开展一次餐饮食品安全“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医疗机构食堂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持有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项目内经营;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晨检制度是否落实;操作加工环境是否卫生清洁,流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是否齐全;食品和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和肉制品等重点食品是否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是否齐全。(记者黄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