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南 » 正文

全球报道:三类涉农案件可走“绿色通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11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工作会议,拉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的序幕。活动将从11

11月1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工作会议,拉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的序幕。活动将从11月15日正式启动,在随后2个月时间内,集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三留守”人员维权、坑农害农案件等3类涉农案件。

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将畅通立案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做好诉讼服务引导。三级法院均将开通涉农案件热线服务电话(具体电话可网上查询),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及时为农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此外,法院将设立涉农案件立案绿色窗口,快速立案、快速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农案件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工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和立案、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快速化解纠纷,及时实现农民工权益。

活动结束后,全省法院11月15日以前受理的此类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0%,11月15日以后受理的此类案件,结案率要达到85%。未办结的案件春节前妥善处理,让农民工们放心回家过年。

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开展了8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办结此类案件6.8万余件,为13.8万余人追回劳动报酬52.1亿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补充

哪几类案件可以走“绿色通道”?

此次活动主要针对三类涉农案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包括:与农民工相关的各类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建设工程、侵权赔偿民事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涉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

“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包括:涉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抚养、扶养、赡养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拐卖妇女儿童,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虐待等犯罪案件。

“坑农害农”案件包括: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犯罪案件或相关民事赔偿案件,涉农资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