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云南省德宏州纪委印发《关于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德宏州委、州纪委和陇川县委、县纪委严肃查处了相关人员,陇川县民政局5名班子成员、4名股所级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40名领导、干部职工及配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被责令清理、清退。
德宏州纪委通报称,根据德宏州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2017年7月31日,德宏州纪委对陇川县章凤镇党委书记(副处级)、县民政局原局长杨恩增立案审查,对杨恩增案的审查暴露出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问题。
通报指出,陇川县民政局存在违规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资金,违规审批发放抚恤金和丧葬费,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
陇川县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56名,有40名领导、干部职工亲属享受城乡低保102人,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的达82人,其中4名领导干部、23名干部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44人,违规享受低保资金40.5万余元,其他旁系亲属违规享受低保38人。
德宏州纪委、陇川县纪委对有关人员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并作出相应纪律处分。其中,陇川县章凤镇原党委书记(副处级)、县民政局原局长杨恩增,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房产及其合伙投资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私设“小金库”;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对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行政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处分。
通报指出,陇川县民政局长期以来对申请享受低保人员抽查、核实、公示把关不严、监管缺失,70%以上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把服务群众的权力当作亲属获利的“工具”。
目前,已对陇川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陇川县民政局31名领导、干部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陇川县民政局27名干部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44人违规享受城乡低保资金40.5万余元予以全部收回,上缴财政,82名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从2017年8月全部予以停发。(崔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