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自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以来,余庆县不断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治理工作,针对百姓反映较多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多举措整改。
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下,该县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围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排出进度计划表,对需整改、提升的养殖场实施挂牌明示,确保按时完成治理工作。
余庆县环保部门通过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统一的监督管理,加强了污染排放监测,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实施查处。县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完善相关的技术培训,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督查。相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治理污染,构建环保督察整改过程中重要的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强化责任的落实。
同时,由县农牧局、环保局组成工作督察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各乡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据悉,余庆县各乡镇严格控制养殖总量,严禁新建、扩建养殖场(户),严防已关停养殖场(户)重新启用,严控区外养殖场(户)迁入,巩固整改的成效。对畜禽养殖长效监管工作落实不力,以致畜禽养殖反弹,造成一定后果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要求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畜禽养殖场不愿治理、治理效果差、治理后排放污染物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或停止其养殖活动。(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