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明年年初,省十二届人大任期届满,将要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要选举产生我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为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1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吉林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马俊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推荐提名和组织考察工作作出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这次换届选举,是在党的十九大刚刚胜利闭幕,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中央和省委对此高度重视,中央专门召开会议并下发文件作出部署。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我省代表选举依法、有序、顺利进行。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依法做好选举工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幸福美好吉林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要求,要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各项政策要求,高质量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廉洁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确保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进一步明确代表名额和差额比例,落实好关于优化代表结构的要求,严格把握代表选出时间。要适当增加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领导干部代表人选比例不得超过第十二届,保证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和党派代表人数比例。要严肃换届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代表选举工作中的作用,确保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片《镜鉴》和《警钟》。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洪军,各市(州)和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代表选举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扩权强县市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军区和驻吉武警部队政治部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李朝瑞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