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强化改革试点组织保障和指导协调
11月16日,云南省召开各州市县纪委书记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试点工作,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的精神要求,贯彻落实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云南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的战略举措,也是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力、进一步强化监督震慑力的有效途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将这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落实,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把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认真落实好。
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与各州市纪委书记围绕如何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针对推进时间节点、人员转隶的方式方法、过渡期各方面工作的衔接以及相关保障等41个问题,省纪委书记陆俊华都一一解疑释惑,当场逐条给予了明确答复。
会议强调,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州市县纪委要切实负专责,立即行动起来,强化组织保障和指导协调,处理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实现无缝对接,保证工作落实。各级纪委书记要抓好抓实每一个关键性节点。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认真做好过渡期有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特别防止利用转隶之机,隐藏私藏问题线索等问题发生,绝不因为转隶,而放松管理、降低要求、出差错、出乱子甚至出现违纪问题。(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