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的特色乡镇怎么培育怎么建设,建成什么样,如何评定与验收?11月20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印发特色乡镇建设标准和创建导则的通知》,使我省特色乡镇建设有了明确标准。
据介绍,制定和出台建设标准和创建导则,是为了科学指导全省的特色乡镇建设,加强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乡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我省特色乡镇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五方面,即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打造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传承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建设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系统以及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建设标准也主要是从这五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在特色产业方面:特色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有独特性;增长势头良好且经济社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环境优良,有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在宜居环境方面:城镇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生态底线良好;镇区绿化覆盖率较高,街头小公园、绿地等配套较为完整;美丽乡村建设成绩突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显著。
在文化传承方面:传承有独特的民俗活动、特色餐饮、民间技艺、民间戏曲等传统文化类型;文保单位、历史街区、传统建筑挂牌等物质文化遗存保护良好。支持传承人及非遗文化活动的持续开展; 文化传播具有独特地域文化特质,宣传途径多样。
在设施建设方面:对外交通便捷,道路设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公共服务设施规模、标准、配置数量可满足实际需求。
在体制机制方面:有创新的乡镇发展理念与模式且符合乡镇自身发展规律; 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能够实现多规协调,制度健全;社会管理服务水平高;在机构人员、购买服务、财政收支、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