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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青海省下月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1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省下月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
原标题:我省下月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72%提高到90%。

调标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的平均水平每人每月1080元统一调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每人每月增加270元,增幅25%。即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西宁、海东市每人每月1070元;海南、海北、黄南州每人每月1080元;海西、玉树和果洛州每人每月1090元的标准,统一调高到全省每人每月1350元,全省执行统一标准。调标政策适用于我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

今年调标,是我省自1986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的第12次调整,比1996年第1次调整标准增长了近11倍。这次调标,对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水平,减轻失业人员面临消费价格上涨等压力具有积极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心,使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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