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记者从银川市纪委了解到,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市县巡察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银川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了《2017年专项巡察工作方案》,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建立了“市委决策领导、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巡察办组织协调、巡察组具体实施、各方协作配合”的巡察责任落实机制,截至目前,巡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据了解,第一、第二轮巡察分别对银川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土储局、水务局4个机关和下属40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发现重点问题237个,移送问题164件。银川市住建局针对反馈的11个方面29项问题,局机关制定整改措施183条,局属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87条;局机关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制度109项,局属单位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制度377项;追缴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贴、补助等264.27万元;追回欠缴劳动保险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12198.99万元。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针对反馈的9个方面30项问题,局机关制定整改措施49条,局属单位制定整改措施78条;局机关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制度29项,局属单位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制度49项;追缴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贴、补助等84.4万元。
在问责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同步跟进。目前,银川市纪委已立案审查11人(住建局6人,交通运输局5人);已有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人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2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被给予警告处分;诫勉谈话5人,其他重要问题线索正在审查中。此外还交由银川市住建局纪委、银川市交通运输局纪委、银川市国资委纪委等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43人。目前,第三轮对银川市农牧局、林业局(园林管理局)的巡察正在进行中。 (李奕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