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沈阳市12条黑臭水体,经过半年多的全力整治,全部通过了省住建厅和省环保局专家组的验收,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
据悉,由给排水、生态、环境等领域的5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沈阳市整治的12条河道的现场踏察结果表明,12条河道均无不适气味,水体洁净、透明度较好且无大面积漂浮物,踏察河段未见污水直排,河岸无垃圾或杂物堆放,群众调查满意度高。而对12条河道的水质验收检测结果也表明,4项指标均达到住建部、环保部颁布的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相关要求。
沈阳市曾有12条黑臭水体,包括建成区内的5条运河水系及建成区周边的7条黑臭水体,涉及总长度约190公里。今年初,沈阳市投资约25亿元,对12条黑臭水体实施了截污、清淤、污染源治理及两岸环境整治工程。
据沈阳市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12条河流中新建了49公里截污管线,对河道两侧直排口污水进行截流,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并建设了18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和一处生态湿地,对市政管线没有覆盖到的个别小区及部分城中村的面源污染产生的污水就地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同时,对12条河流的底泥进行了原位清淤,通过生物技术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排查出的172处各类污染源,采取“一口一策”的方式进行了综合治理。其中:管道截污91处、小型设备治理29处、直接关停、取缔52处;并对河面漂浮物进行了清理,对河道护岸的垃圾、杂草、破损护坡及各种违建进行了有效处理,使两岸环境显著提升。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全省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为50条,其中,沈阳、大连市20条黑臭水体要基本完成,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盘锦、葫芦岛9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要达到60%。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31条,正在整治21条,已基本完成了今年的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