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抽检的3类食品共211批次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不合格。分别涉及酒类、食用农产品和糕点。
本次共抽检酒类131批次,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安庆市新皖韵食品有限公司康熙河大卖场经销的,合肥三河四子同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河米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5/3)和三河红(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17/4/17),均被检出甜蜜素。按照规定,这些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在抽检的64批次食用农产品中,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马鞍山万达广场分公司经销的,由柯峰提供的鸭全翅(生产日期/批号:2017/9/5)检出氯霉素。按照规定,不得检出。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马鞍山湖东店经销的,由余小宝提供的黑鱼(生产日期/批号:2017/9/5)检出有孔雀石绿,按照规定,为不得检出。
此次共抽检了16批次糕点,有1批次样品不合格,即金寨县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合肥米老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锅巴(原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4/1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
目前,安徽省食药监部门已经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召回。同时,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到上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若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朱? 石跃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