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安委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区企业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链条实名追溯。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以及企业工会、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共有86项安全生产职责。企业要根据实际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保证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安全例会、安全检查、设备管理、领导干部带班以及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等制度,确保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项“ 一票否决”。
《指导意见》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企业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将督促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自治区安委办也将实施专项巡查和双随机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市、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记者 吴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