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打涉校涉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3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和幼儿(以下统称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意见》明确,严厉打击涉校涉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侵入或强行进入校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打击,实行专案专人制度。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涉校涉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防止发展蔓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在园期间的人身权利的保护、身心健康的关注、心理疏导的辅助,对体罚、性骚扰、性侵行为等侵害学生人身健康、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协同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