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海洋与渔业厅持续推进违法用海行为整改
曾经存在非法捕捞的海域不再有违规渔船作业;违法填海案件也按照属地原则,正持续整改中。11月26日,记者了解到,针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法围填海问题和非法捕鱼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厅立行立改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并持续推进。
接到督察组转来“辽河口(营口市与海城交界段)非法捕鱼”的群众举报后,省海洋与渔业厅行动迅速,一举处理了违规捕捞渔船7艘,将查获的淡水贝类全部回投捕捞水域。为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治,省海洋与渔业厅设立了辽宁省渔业执法举报电话,进一步健全了违规渔业案件举报受理机制,畅通了举报受理渠道,并加强对举报案件的督办工作;开展大辽河水域专项执法,加强对大辽河水域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目前该水域已看不到任何违禁渔具网具和违规渔船作业痕迹,渔业作业秩序井然,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沿海六市查处的144起违法填海案件进行了梳理分类,区别情况,分类整改。截至10月30日,144起违法填海案件,已经整改完毕35起,其余案件正在持续整改中。
为杜绝违法用海行为,省海洋与渔业厅强化执法监督,整改期间组织沿海各市开展了海岸线巡查。为恢复我省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省海洋与渔业厅实施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实施了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出台了《辽宁省海洋生态红线管控措施》,确保到2020年我省海洋功能区优良水质率不低于82%;进一步规范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工作;开展了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实施了重点区域的生态整治与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