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逐步建立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考核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考核动态管理,切实发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创业带动就业中的引领作用。
按照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授牌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效期为3年,每3年将进行一次复评。复评考核内容包括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情况、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运营业绩情况、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挥作用情况等。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复评考核对象符合考核标准的,继续保留其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优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考核对象不符合考核标准或存在允许孵化对象违法违规经营的、被孵化对象投诉查实三次以上没有及时整改的、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入驻孵化承诺和各项服务等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格,收回所授牌匾,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努力构建和完善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积极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14年以来,我省已认定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6家。(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