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教育局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1月2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沈阳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简称预案)正式下发。
根据《预案》相关规定,沈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报结果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急响应级别相应为四级。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接到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注意保持校园及教室内干净卫生,同时减少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等),集会等露天活动可改为室内进行。在接到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后,应立即落实停止户外活动措施。当达到停课条件时,市教育局应报请市指挥部领导会商,根据会商结果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停课措施。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应在实施停课措施后,及时上报至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