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朝阳为困难群体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
11月28日,记者从朝阳市政府了解到,朝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联合下发 《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帮助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助力参保困难群体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
《通知》 明确了社会保险扶贫的相关政策。一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对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二是医疗保险扶贫。对贫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并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允许农村贫困人员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应资助政策。三是工伤保险扶贫。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用人方式灵活、流动性大、农村贫困劳动力相对集中的特点,推进农民和贫困劳动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四是生育保险扶贫。依法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纳入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相应待遇,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畴。五是失业保险扶贫。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增幅达到3.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上涨达到6%,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通知》 还采取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增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大病保险经办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等四项措施,强化社会保险扶贫保障,确保年底前各项社会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