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11月28日电(陈易)11月2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紧急通知后,重庆立即作出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的安排,强化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确保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市幼儿教育和谐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幼儿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情况;强化准入管理,把政治标准、道德规范作为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强化技术手段监管,加强教师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家园合作机制情况;强化风险管控,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建立等情况。
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各区县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问责机制,发现有体罚和侵害幼儿等情况,要坚决查处,坚决纠正,对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重庆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已组织4个专项督查组,于11月27日至12月8日对主城、渝西、渝东北、渝东南4个片区的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