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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前10月江苏检方提起47件公益诉讼 索赔3.24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记者29日从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47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3.24亿
原标题:前10月江苏检方 提起47件公益诉讼 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3.24亿元

记者29日从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47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3.24亿元。

作为全国首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份,今年1-6月,我省7家试点市院共办理民事行政诉前程序案件247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34件,试点期间八成案件通过诉前程序解决。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7月全面实施以来,截至10月底,共新立案341件,其中,已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16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3.24亿元,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5010余亩,保护被污染土壤83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8万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5万吨。

当日,省检察院公布泰州“长江非法采砂”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去年,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泰兴市检察院发现,长江沿线非法采砂情况严重,而水利部门未及时履行职责致使长江河道砂石资源遭受巨大损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纠正违法行为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年12月,泰兴市检察院向泰州市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请求确认泰兴市水务局未执行对张某某等3人行政处罚决定中没收非法采砂机具的行为违法,并判令其依法履行职责;判令撤销其对张某某等3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没收当天的违法所得部分,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执行。法院今年6月作出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去年12月,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向泰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请求确认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不及时查处非法采砂的行为违法,并判令继续履行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法院于今年5月作出行政判决,责令高港区水利局于判决生效2个月内处理上述非法采砂行为。今年6月,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又针对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的违法行为向高新区法院提起1件行政公益诉讼,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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