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包括考试大纲、录取文化控制线、平行志愿投档范围等。
与往年相比,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进行了适当调整,有关专业和科目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此外,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再区分省内高校和省外高校,统一按照我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
同时,2018年,我省将扩大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范围。具体来说,凡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纳入艺术类提前批录取的外省高校均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7个专业组先后顺序进行;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且纳入艺术类本科B段录取的高校列入“艺术类本科B段平行志愿批次”,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据了解,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我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下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艺术类专业投档时均执行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另悉,我省还将取消表演、书法等专业省统考。在省内招收表演、书法学等艺术类特殊专业的本省高校,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组织专业校考的申请。经批准或备案后,相关院校应在本校组织表演、书法学等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校考报名、考试时间确定及组考等工作由院校负责实施。专业校考的组织管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记者 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