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首批技能提升补贴发放
11月29日下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在海口举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仪式,标志着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正式在海南落地。
按照相关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8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3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800元。相关申请材料可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下载,在各市县参保的企业在职职工,可在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局)申请。
目前,我省已有11名职工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并顺利获得首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据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