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国务院原则同意《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新乡市定位为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5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38.18平方公里以内。
通知要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要求,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新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新乡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通知明确了《总体规划》的重点任务,包括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等。
通知强调,严格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河南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