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青海独特生态优势,实现建成"生态强省"和"旅游名省"的战略目标,我省于本月出台实施《创建生态旅游示范省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将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省作为"十三五"期间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和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建立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为主线,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生态旅游发展各环节,构建生态旅游产品体系,提升生态旅游服务水平,将绿水青山转换为金山银山,力争到2020年,将青海省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省。
根据创建原则,我省将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把创建生态旅游示范省作为全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将保护生态旅游资源及其环境作为生态旅游开发的限制性前提,实行强度控制性开发与方式选择性开发,建立绿色发展机制,优化旅游设施、要素、功能布局与配置,引导绿色消费。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突出青海特色,有序推进,打造具有生态特色、文化特色、产品特色、业态特色和服务特色的生态旅游示范省。
同时,加强区域合作,产业联动。积极推进区域之间生态旅游发展的协调合作,促进生态旅游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融合发展。以发展生态旅游为平台,开辟绿色惠民新路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吸纳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帮助贫困人口通过发展旅游脱贫致富。并将改革发展,创新机制。适应生态旅游发展需要,推进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产业促进、旅游管理体制和配套制度等综合改革。
按照创建目标,到2020年,全省生态旅游产品、公共服务、法规标准、社区参与、科技与人才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支撑更加有力,生态旅游相关产业链和企业群更加成熟。力争建成8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15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10个国家级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提升生态旅游供给品质,初步将青海省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省、国家生态文明旅游先行区和国际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推动"大美青海"品牌享誉全国、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