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1亿元;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亿元并增加地方财力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补;对第一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11月27日,锦州市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针对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10个问题,出台《锦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以此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发展新动力、新优势。这些举措被形象地称为“锦州版黄金10条”。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锦州市近年来先后出台了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锦州市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细则》 等系列政策措施,还召开功勋企业表彰大会,并为功勋企业家授旗。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黄金10条”共分为20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支持民营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务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多个方面。“这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了满满的诚意!”辽宁维森信息技术公司董事长李国义深有感触地说。
好政策不在于数量多少,而在于务实管用,在于每一条都有含金量。“黄金10条”的第一条即提出,锦州市人民政府发起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1亿元,专项用于促进全市民营经济稳增长、调结构、拓市场、引人才等方面的工作;第三条提出,对首次晋升规模以上工业、资质等级建筑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的“四上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
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部分领域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黄金10条”也提供了破解之道。锦州市将继续落实好市级领导包扶企业“双组长”工作责任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培训经费,结合企业家需求量身定制一批新的培训项目;各个县(市)区将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抓好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