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获悉,宁夏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西夏区“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正式获准设立。
近年来,环保案件逐年增多,但宁夏一直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广大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有了新期待和新要求。新成立的“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将受理南至青铜峡市,北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域的各类环境保护案件,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全部集中审理,主要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非法猎捕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依法审理旅游区内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民事案件,妥善化解旅游发展中的矛盾纠纷。
西夏区法院负责人表示,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有利于更好地打击生态环保违法犯罪行为,有利于更好地维护“三山”(六盘山、贺兰山、罗山)生态安全屏障,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推进美丽宁夏建设。(记者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