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八名党员干部 挂职村(居)“第一书记”
11月30日,南明区召开选派党员干部到村(居)党组织挂任“第一书记”安排部署会,18名机关年轻党员干部将挂职村(居)“第一书记”。
为加快脱贫攻坚、城乡“三变”改革以及人民大道、旅游环线、花冠路建设等重点工作,此次,南明区选派了18名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机关年轻党员干部到13个村、7个居委会挂任“第一书记”。
任职期间,“第一书记”将与乡(社区)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重点围绕建强基层党组织、推动经济发展、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工作履行“五员”职责,即十九大精神讲习员、党建工作领航员、群众致富规划员、改善民生办事员、矛盾纠纷排解员,推进村(居)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为确保“第一书记”切实履职,南明区委组织部将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并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工作规定和履职不力的“第一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袁娟)